近日,山西省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清单在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规范教师管理事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及相关报表填写事项、规范中小学教师借调事项等四方面作出21条规定,减轻教师的非教学任务负担。
在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方面,每年面向基层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省级督查检查事项合并进行不超过1次,评比考核事项合并进行不超过1次;杜绝机械式做法,不得简单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评价中小学校和教师,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
在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及相关报表填写事项方面,严格规范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选活动,确需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随意安排教师走出校园承担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任务。不得要求教师上街执勤、参与网上宣传投票等活动。
另外,清单还要求,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视频会、奖惩会、观摩会等活动;严禁强制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各类征文、论文、案例、演讲比赛、座谈研讨、征求意见、学习交流和与教师专业发展无关的网上学习培训等活动;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