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和寒假时间确定
2020-12-16 15:31:50 来源:西宁晚报
1
听新闻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和寒假时间确定。

2020—2021学年度西宁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

小学放假时间:1月6日—2月28日;

中学期末调研测试时间:1月4日—1月7日;

中学放假时间:1月12日—2月28日;

高中毕业年级补课时间共15天。

2020—2021学年度西宁市中小学春季开学时间:

2月25日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报到;

2月26日—28日教师报到上班;

3月1日学生报到;

3月2日正式上课。

市教育局就做好寒假各项工作提出严要求:

要求1——各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假前对师生集中开展“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的自护自救安全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学生用电、防火、防盗、防暴恐、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滑冰溺水、食品卫生、毒品预防、防电信诈骗、防欺凌、防性侵等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护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贵重物品和实验室药品妥善保管。

要求2——各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结合学生本学期的行为特点和潜能,全面、客观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给出科学、规范的操行评语。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假期作业须提前向教务处报备,经主管校长及教务处同意后执行。引导学生在假期中进行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认真总结反馈。

要求3——要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做好学科类培训监控,监督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诚信规范办学。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管、民政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重点巡查校外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特别要提醒家长如确需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量力而行、从需而入,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

要求4—— 各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西宁市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监管和查处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等行为。广大教师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要求学生高质量完成寒假作业。

教育部门将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按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青海省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西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八禁八要”要求,对标对表开展师德教育,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