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开始,已满5年的教师须进行定期注册
2020-11-30 15:27:33 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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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目前已经开始。

本次注册对象为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不含各级教科研机构、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机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的教师。2015年进行首次注册、现注册已满5年的教师,须进行定期注 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尚未注册的新进教师,须进行首次注册。首次注册结 论为“暂缓注册”,现已符合首次注册条件的,须重新申请注册。

申请定期注册的,达到以下条件为注册合格: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 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 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表现合格。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 格及以上等次。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按《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办法》规定,完成360学时的继续教育。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申请首次注册的,达到以下条件为注册合格: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 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 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表现合格;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或试用 期考核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经注册机构审核,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未 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的。首次注册有效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 格的或首次注册时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首次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 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但经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 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首次注册有效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被撤销 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网上申请(11月27日-12月7日)。教师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用户,完 善个人信息,按人事隶属关系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即所在学校)进行信息填 报,在系统中选择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并将相关材 料提交所在学校。

现场确认(11月27日-12月10日)。各学校对申请人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并在注册系统中对申请人进行信息确认,给出确认意见。

注册初审(11月27日-12月15日)。各注册机构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 核,在注册系统中作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建议。

注册复核(12月16日-20日)。市教育局对各注册机构的注册结论建议进 行复核,在注册系统中给出符合结论。

注册终审(12月25日前)。省教育厅对各注册机构注册复核结论进行终审 。

终审后,各注册机构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将所辖中小学教师注册结论向社 会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申请表》中并加盖公章,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打印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制发的“定期注册贴”,粘贴至申请人《教 师资格证书》附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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