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联合印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
2020-09-27 15:21:20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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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分数不好、中高考升学率下降,最先影响的,就是学校或相关教师的评价。其他诸如教师升迁、经费使用、绩效工资等等自主权不够,日常活动烦琐繁重等,一项一项,把中小学校压得“喘不过气”。9月24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通报教育部、中央组织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中小学校长期以来反映的负担重、办学活力不足等问题逐条解决,给中小学校“松绑减压”。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意见》重点提出了四项重大举措: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健全办学管理机制。”

对于给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人事工作自主权、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等办学自主权,舆论意见不一。支持者认为,只有学校拥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才能减少外部因素对学校办学的干扰,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而反对者质疑,学校拥有办学自主权之后,如果缺乏对行政权力的约束机制,人事权、财权可能被滥用。

这是老生常谈的“一放即乱,一抓即死”的问题,也长期困惑着我国的教育改革。大家都知道拥有自主权办学权对学校办学的重要意义,但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总在“收放”问题上踟蹰不前,因此,落实和扩大自主权较多停在了纸面上,而未能有效落地。这与打破“唯分数论”,不片面以中高考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与考核教师教学一样,“唯分数论”弊端众所周知,可是,不以分数、升学率评价,如何建立起新的具有公信力的评价体系呢?只有破而没有立,也让我国中高考改革,在按总分录取这一根本问题上,难有突破。

这是深化教育改革,必须走出的困境。要破更要立,必须狠抓两点:一是下放核心权力,二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对于放权给学校自主办学,吕玉刚提到,权力要“应放尽放”,比如扩大副校长聘任的参与权和选择权,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扩大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自主权,提出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学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等等。这表达出放权的决心。

可是,对于学校办学来说,更为核心的权力是选拔校长的权力。对于校长选拔,《意见》也提到“注重选优配强校长,要把培养好、选配好校长作为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要素,完善校长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鼓励校长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教育家办学治校。”但这还是由行政部门主导选拔校长,而非把选拔校长的权力交给全体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当校长由上级行政部门任命,而教师、学生家长没有参与权、表达权,那么,校长办学首先还是会对上负责,而不是对师生负责。

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而从现实看,我国公办中小学校长都仍旧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对学校的管理大多还是行政化管理模式。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仍旧是必须啃的“硬骨头”。这一“硬骨头”啃不下,其他的权力下放,也很难推进,甚至会滋生新的问题。

就中小学学校内部治理而言,必须建立现代治理结构,实行现代治理。最为重要的是明确界定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成立教师委员会负责教育事务,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非教育事务的管理、监督。像教师评价、学生评价,都应该属于教育事务,应该由教师委员会负责。这一治理结构,对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至关重要。目前对教师的考核评价主要是行政评价,这导致教师的非教育教学压力很大,要促进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必须实行教师同行专业评价,因此必须建立并发挥教师委员会的作用。

另外,要改变用一次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结果评价方式,强化过程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也必须发挥教师委员会的作用。离开教师委员会负责评价,而由学校行政部门主导评价,也很难树立过程评价的公信力,导致大家最终仍旧只相信结果评价。

给中小学“减负松绑”,说到底是要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实现教育家办学。这需要坚定地推进学校从行政治校到教育家治校,以及从行政评价到专业评价的改革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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