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近日分别发布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的工作通知。今年,我市将公费培养75名中小学教师和30名幼儿园教师,其中中小学教师包括27名中学教师,和48名小学全科教师。
公费培养的中小学教师中,27名中学教师,分别是语文6名、数学1名、英语3名、政治9名、物理5名、化学3名;48名小学全科教师,均为小学教育专业。
据了解,今年将继续在河北师范大学开展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学制4年,其中半年在中小学校实习。学生学习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河北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具体组织招聘考试,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和就业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做好接收和安排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县以下(含县城)中小学任教的各项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
石家庄还将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30名。坚持“面向农村、按岗培养、专项招聘、定向就业、限期服务”的原则,通过公费教育形式,培养一批适应我省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进一步优化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重点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
招生对象为具有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县(市、区)户籍和学籍(户籍和学籍须一致)的2021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考生在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系统内填报“省属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志愿,无志愿考生不予录取。填报省属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不得放弃志愿。
学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县政府签订协议。培养院校为河北师范大学,培养专业为学前教育。公费培养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历为专科,学制5年。